600户住房困难户 年内可住上经济适用房
持有当地城镇户口、家庭人均年收入连续三年均属当地中低收入水平,可以申购;对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人,采取摇号产生购房人,然后向社会进行公示
南充日报讯 记者李奎 实习生郑静 9月26日,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,今年全市将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6100平方米,可解决600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难问题。 三区要建2万平方米“经适房” “目前,我市还有一部分收入偏低的市民,因为收入低,买不起商品房。”9月26日,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,为了解决这部分市民的住房难问题,我市计划在今明两年,在果城三城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万平方米,明年年底前竣工,将至少解决400户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难问题。由于果城三城区的住房困难户主要集中在顺庆城区,高坪城区次之,嘉陵城区很少,根据计划,这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位于市政新区,其价格将由市物价部门统一制定。 据了解,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、税金等构成。项目开工之前将对价格进行审定,并向社会公布。开发建设销售时必须按照政府规定的价格,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,市及县(市、区)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。 哪些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《南充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有当地城镇户口的无房户,且家庭人均年收入连续三年均属当地中低收入,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。 已购买房改房、集资建房、安居房、商品房和拥有拆迁还房或其他自有住房的;转让、出租、抵押自有住房,造成无房的;已享受住房补充公积金(住房补贴)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。 买经济适用房要经过哪些程序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本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成员(夫妇双方)连续三年的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,以及市和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,向居住地社区、街道办事处申请,经初审公示后,由市、县(市)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汇总审核。核查完成后,对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请人,采取摇号产生购房人,再由所在社区公布后,交市、县(市)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公示。公示无投诉的或经调查投诉不实的,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实意见,并发放统一印制的《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》。 |